濟南品牌設計認為品牌價值的本質是品牌權利。
品牌權利的本質是法律權利和市場權利的有機統一。品牌價值的大小主要取決于品牌的市場權利。品牌的市場權利是消費者賦予的,品牌的價值由成本的價值、關系價值、權利價值三部分構成。
企業取得和發展品牌權利的最終目的是為了創造利潤并增值品牌價值,從現象上看,品牌價值反應的是消費者、市場及競爭對手的關系。所以說品牌價值反應的就是針對這種關系的品牌權利。
所以說,品牌價值由一個產品的市場權利和法律權利來共同組成的。
市場權利包括了對整個市場的占有額以及產品性能、質量、文化內涵、市場定位、消費者認知等等。從競爭對手上來看,品牌又代表了該品牌在市場上的獨一能力。
法律權利,品牌是一種商標,商標權是品牌在法律上的權利,商標專用權,也就是說商標權人擁有抑制任何企業和個人在相同或相似企業上對于該產品的法律權益。